總公司成立了多家分公司,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備案,怎么做?別著急,今天就帶您學明白跨區跨區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
什么是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該居民企業為跨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除另有規定外,匯總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
什么是二級分支機構?
二級分支機構,是指匯總納稅企業依法設立并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登記證書),且總機構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直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機構。
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如何備案?
總機構應將其所有二級及以下分支機構信息報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內容包括分支機構名稱、層級、地址、郵編、納稅人識別號及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名稱、地址和郵編。
分支機構應將其總機構、上級分支機構和下屬分支機構信息報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內容包括總機構、上級機構和下屬分支機構名稱、層級、地址、郵編、納稅人識別號及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名稱、地址和郵編。
特別注意: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2號規定:上述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除另有規定外,應在內容變化后30日內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分支機構注銷稅務登記后15日內,總機構應將分支機構注銷情況報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跨省設立的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要申報嗎?
即使總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是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仍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就地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并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各分支機構上一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或年度財務狀況和營業收支情況)原則上只需要報送一次。
不需要就地分攤繳納的二級分支機構有哪些?
●不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且在當地不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產品售后服務、內部研發、倉儲等匯總納稅企業內部輔助性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自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日所屬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間起,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匯總納稅企業在中國境外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p>
分攤比例如何規定?
跨省匯總納稅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匯總計算的企業所得稅,包括預繳稅款和匯算清繳應繳應退稅款,50%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 50%由總機構分攤繳納。
總機構應按照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計算公式: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職工薪酬/各分支機構職工薪酬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0.30.
使用什么申報表進行年度納稅申報?
分支機構除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只填列部分項目)外,還應報送經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分支機構的年度財務報表(或年度財務狀況和營業收支情況)和分支機構參與企業年度納稅調整情況的說明。
分支機構參與企業年度納稅調整情況的說明,可參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列明的項目進行說明,涉及需由總機構統一計算調整的項目不進行說明。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2號)附件的規定:“執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發布,2018年第31號修改)的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除預繳納稅申報時填報外,在年度納稅申報時也填報本表。?。ㄗ灾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對僅在本?。ㄗ灾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企業,參照《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征收管理的,企業的分支機構在除預繳納稅申報時填報外,在年度納稅申報時也填報本表?!?/p>
分支機構僅填寫A表,勾選表中“預繳方式”、“企業類型”后,填報第20行(分支機構本期分攤比例)、21行(分支機構本期分攤應補(退)所得稅額)。
以上就是關于跨區經營,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的方法,您學會了嗎?